想着,她就仰头,一脸泪盈盈,表情也十分可怜:“求贵人怜悯,民女若是就这么走了,别说民女的弟弟没办法伸冤了,就是民女家里,也必然被连累,还请贵人伸伸手,留下民女在您身边伺候,民女可以给您端茶倒水,伺候更衣,只求您救一救民女。”
六阿哥看那大太监,那大太监脸色一片雪白,这会儿心里估计都要将这女孩儿给骂死了,脸上也带了几分惊慌:“六爷,六爷,您听奴才分辨,不是这贱人所说,这贱人的弟弟是杀了人了,奴才没想过为她弟弟出头的,那是枉顾律法,奴才不敢做那样的事儿,就是这人求到奴才这儿了,奴才……一时糊涂,猪油蒙了心,这才做错了事情,还请六爷赎罪。”
自己犯糊涂,肯定比自己仗着身份在外面沾染官司,招揽讼诉强。
先不说是不是枉顾律法了,你一个内宫的太监,都能将手伸到外面衙门来了,是你自己善于钻营还是你背后的主子手眼通天?康熙是最忌讳后宫和前朝联络了,为什么乌雅秀贞不识字?
因为她是包衣,是要参加小选进宫的,宫里伺候的,都是不许读书识字的。除非是皇上开恩,觉得你这差事认识几个字也没有什么妨碍。
所以乌雅家,一开始就没打算让两个女儿读书,就简单的会读写自己的名字,会记账本,这就可以了。
乌雅秀贞是生了胤禛之后才开始读书写字的,上辈子有了基础,这辈子才学的快。
这大太监是宜妃宫里的,也必然是不识字的。另外呢,宫里也是有规矩,不许夹带,意思就是带字儿的东西,没经过检查,是不允许带出宫,或者带进宫的。
这些都是为了防止后宫和前朝之间有联络,结果你宜妃身边的一个大太监,都能插手诉讼的事儿,沾手人命官司了,这到底是你宜妃不要命了还是你驭下不严,身边的人不要命了呢?
大太监也不是蠢人,他若是攀扯了宜妃,那宜妃不会出事儿,宜妃毕竟生养了两个阿哥呢,但他肯定是活不了的。所以,倒不如干脆自己将这罪名兜揽住,和宜妃没有半分相关,宜妃若是念旧情,指不定对自己伸伸手。宜妃若是不念旧情,那事儿到他这儿了结了,宜妃也不会迁怒他家人。
太监也不是石头缝里面蹦出来的,那也是有家里人的。
所以他才直接磕头,说自己猪油蒙了心。
“民女的弟弟不是故意杀人……是那些人找他事儿……”女孩儿慌忙辩解,六阿哥摆摆手:“我也不是顺天府府尹,这些话你犯不着对我说,这样吧,我让人送你去顺天府,有什么冤情,你只管对府尹大人说,有我脸面在,你弟弟若是当真无辜,那自然不会有事儿,但若是你弟弟不无辜,那就依法办事。”
他招手叫了侍卫,那女孩儿还想说什么,那侍卫一眼过去,她就有些张不开嘴了。
只能是被侍卫领着出了酒楼,直奔顺天府去。顺天府听说是六阿哥派人送过来的,自然是不敢随意敷衍了事的,生怕六阿哥对这事儿好奇,赶紧还让人去拿了案卷,将事情整个的从头到尾说了一遍,这才送了侍卫出门。
那太监,六阿哥想了想,就叫侍卫送慎刑司去:“人都有该去的地方,你既然是宜妃母身边的,我到也不好越俎代庖,慎刑司走一趟,还是那句话,你若无辜,回头慎刑司自然会放你出来。你若是不无辜,那你做了什么,该如何责罚,慎刑司也是有律法可依。”
大太监还想求情,六阿哥却不喜欢听,怎么说呢,看那大太监刚才进门那熟门熟路的样子,对这种事儿指不定是十分熟练呢,也就是说,不一定私底下糟蹋了多少人,或者是收用了多少孝敬银子之类的了。
他这样的进来慎刑司,大概很难活着出来了。
至于宜妃那边,他六阿哥也没动私刑,甚至没有大张旗鼓的将人送到宜妃跟前,明面上打着让宜妃自己做主的主意,实际上确实让宜妃丢脸的行为,宜妃感谢他都还来不及呢,难不成还会迁怒怨恨他呢?
六阿哥深觉得自己处置的很好,回到自己包间,也一五一十的和康熙说了。
康熙和乌雅秀贞没去看热闹,康熙倒是想去看呢,但是,不得顾忌自己在德贵妃跟前的脸面呢——堂堂皇上,一听见动静就去看八卦,像话吗?
其实他不知道,乌雅秀贞也是很想去围观一下的,但碍于皇上都没去,她自然是不能起身跟着去了。
所以这两个……就是被彼此给拖住了脚步了。
听完六阿哥的话,康熙那眉头就皱起来:“宜妃会不会知道这事儿……”
乌雅秀贞顿了顿笑道:“知不知道的,皇上都不要去问了,问明白又如何呢?她自己心里也难堪,到底还有五阿哥和九阿哥的脸面在呢,这次的事儿不如就暂且放下,回头那大太监若是死了,对她也算是个警告了,她自己心里有数,日后必然不会再如此了。”
其实皇上若是不问,这事儿在他心里就是一个心结了。若是问了,宜妃才可能会有辩解的余地。
她要的就是皇上不去问。
皇上不问,宜妃自己要是再没点儿眼色傻乎乎的撞上来,就比如说,她得知了六阿哥将她宫里大太监送到了慎刑司,其余内情完全不了解,她会不会生气?
这一生气,是不是就要找康熙告状了?
那到时候才高低立现呢——我乌雅秀贞多大方啊,为着五阿哥九阿哥,还劝着皇上息事宁人不再过问呢,但是你宜妃倒好,转头就要告状我六阿哥,于心何安呢?
乌雅秀贞只想一想都盼着宜妃赶紧来质问一下康熙,但面上还要十分和善大度:“问太清楚了,难道皇上让她磕头认错不成?她那样好面子的人,怕是也难堪。这事儿,不如就到此为止,不要深究下去了。”
康熙没说话,正巧六阿哥那侍卫回来了,六阿哥赶紧让那侍卫进来,问那女孩儿的事情:“这杀人是什么案子?”
“她那弟弟今年十五,在京城读书,家里是汉人,家里还有一家子人,但当家的是继母,他们两个是原配所出……”所以这弟弟犯了事儿,全家就这么一个女孩儿上心,想要找人求求情,将事情给解决了。
这事儿说起来是和宫里半点儿牵扯也没有的,就是寻常百姓家的事儿。
这弟弟呢,十五岁,少年人,怎么说呢,少年人都冲动,热血沸腾,性情激烈嘛。之前和同窗一起出门玩儿的时候,遇见一恶霸在欺负人,他就冲上去了,结果不小心打死了人。那恶霸家里挺有本事的,当即就将他送到了顺天府。
毕竟是命案嘛,大清的律法,对人命案子还是比较看重的。
若是寻常民间有人命案子了,就是当地知县审问明白,将人关押,然后将案卷送到府城,知府看一边,确定这其中没有疑点,证据,证人,时间地点,整个案子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会将盖章,再将案卷送到京城来了。
京城这边是送到刑部,刑部会最后一次审核,这期间也算是一个等待期——就是看被判决之人,有没有什么冤屈申诉,若是有,这段时间,他那家人朋友,就可以到京城来申诉。
若是没有申诉的,刑部就会将案卷给批复,返回原地,也就是命案发生的县城地点。
知县那边收到朝廷公文,才会判决死刑,定下行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