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水话语出口,在场众人全都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嬴浩更是干脆扭头看向李斯:
“老李头,你觉得此案应当如何处置?”
“这……”
稍微一愣,李斯面露思索:
“木石状告,是否承认那些钱财是给你的谢礼,他送钱给你的时候,又是否有人看到?”
“没,没有。”
一边回答着李斯的问话,大水脸上露出尴尬之色:
早在面见县令老爷的时候,他也被同样的问题询问过,但是可惜,当时的确没有其他人看到。
“那些钱就是他送给我的,但是……”
停顿一下,大水这才继续开口:
“但是他说是急着带儿子回家,所以不小心落下了。”
……
目光从大水脸上飘过,李斯嘴角微微抽搐:
这种情况,也难怪咸阳县令会向着木石说话了。
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县令还算是优待了大水几分:
毕竟如果真的将那‘百钱’按照遗失来算的话,大水拒绝归还,按照秦律可是要被砍掉脚趾或者脚掌处以刖刑的。
不过李斯知道,嬴浩询问自己,肯定不是想要得到这样的一个答案。
“殿下,秦律之中,的确未曾明确规定救了人就一定能获得好处,反而是如果见人落难而不救,反倒会被惩处。”
“没有明确规定,那就是说有相似可以作为参考的律法了?”
“没错。”
点了点头,以嬴浩的智慧,李斯半点儿都没怀疑他能听懂自己隐藏的意思:
“秦律有‘捕亡之规,亡者操钱,捕者可取’,另外还有……”
李斯絮絮叨叨说了三四条刑法,其中包括抓捕逃亡的罪犯之后,可以拿走他们身上的钱财,阻止或者救助其他人,可以减免徭役……
“结合上述的几条律法,大水救了水木的儿子,即使拿走他的百钱,也应当做从轻甚至无罪之处。”
“咸阳县令是谁?”
“咸阳县令……”
听到嬴浩问话,李斯先是一愣,接着脸上便露出了几分怪异之色:
“原本是赵高之婿阎乐,但在他受赵高牵连之后,如今换成了子树,出身儒家。”
‘呵~’
“看来又是一个只知读书不懂变通的酸儒。”
话语出口的同时,嬴浩直接起身:
“左右无事,就一同去见见这位县令大人吧。”
官员能够遵守律法,这自然不是一件坏事,但如果只是死守书本不知变通之徒,嬴浩倒是宁可他不是一个好官:
要知道,在很多时候,糊涂官能造成的危害可比贪官恐怖多了。
“是。”
感受到嬴浩的情绪变化,在场几人全都没敢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