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谁都知道,他自己,是不可能卖的啊!
若是在《纸牌屋》立项之前谈这事,罗兰或许还真会有这样的想法,但随着和高盛的交锋,得知华尔街那群资本都看中了自己手里的财产后,罗兰对索尼音乐的完整性,就看的非常的淡了,在虎视眈眈的压力前,他必须尽快的让手中的资产茁壮成长。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抵御巨头们的下次报价。
‘你们不是觉得我的报价和开玩笑一样吗?’
‘但没有你们的支持,我就是做得起来啊!’
‘爱买不买!’
但可惜,守望创投这种公司,是没法刺激的。
所以,罗兰之前觉得,可以壮大魔兽影视的收购,就得提上日程。
“我想要收购米高梅,百分之百收购。
按照现在的算法,它最起码价值四十多个亿,但我并不愿意出这么多的钱。
有办法吗?”
“米高梅?”
罗兰的这一需求并没有超出亨利-拉姆斯菲尔德的预料,又或者说,现在的罗兰提什么要求,他们都觉得是相对合理的,毕竟,和石油相比,几十亿的买卖,那都是小货色。
但米高梅嘛,却有着很多问题。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米高梅的现任老板是柯克-科科里安?
他的身家也有一百多亿,接近两百亿。
如果你想从他的手中买走米高梅的话……
好吧,给我一点时间,我回去让团队帮你设定一个方案。
和对高盛的谈判内容一样,二十四小时内。
okay?”
“okay!”
没错!
再被各路大资本套路之后,被罗兰选定的弥补方案,那就是米高梅!
理由嘛,其实也很简单。
因为由他出面收购,过程会非常的麻烦。
在罗兰的前世,零四年左右,和美国在线貌合神离的时代华纳对米高梅报价,希望以四十五亿美元的价格收购米高梅,但在他们和对方谈判之时,索尼却从旁杀出,给出了四十七亿的报价,而到最后,更是将其抬到了五十亿。
当然了,价格其实并不是重点,真正的核心,其实是和索尼一同出现的资本。
在五十亿这笔杠杆收购的交易里,索尼只出了其中的百分之二十,而剩下的百分之八十里,电信巨头康卡斯特出资百分之二十,私募基金tpg和普罗维登斯各出资百分之二十一和百分之二十九,余下的百分之十,由apriori和四方集团共同持有。
如果光看名字,那给人的感觉就是一堆金融资本将其瓜分。
但实际上嘛……
和古根海姆与高盛一样。
这些金融公司在零四年左右介入米高梅时,为的,也就是好莱坞的金融模式。
但可惜,他们没有古根海姆与高盛那么高的素质,就是群乌合之众。
如果说古根海姆和高盛是有意识的瞎搞,那他们,就是纯粹想把娱乐项目包装成真正的金融产品,以抵押物债权在抵押的方式,从债券市场不断的融资。
仅仅五年的时间,他们就让米高梅欠下了四十亿的债务,然后……
他们撂挑子不玩了。
将四十亿债务兑成公司百分之九十五的股权,拍拍屁股,直接走路。
当然了,他们撂不撂挑子,和罗兰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