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毛笔字,她还准备练钢笔字,现在需要钢笔的场合太多了。
虽说毛笔和钢笔都各有优缺点,但就使用方便上来说,钢笔比毛笔强太多了。
钢笔吸好了墨水可以带身上,用的时候随时拿出来就行。
以后既然要工作,那么先提前准备,到时候才能不手忙脚乱的。
钢笔是向青柏放在书房的,郁竹借用了一下。如果是以前,她不会先斩后奏,不过今时不同往日了,她用的理直气壮。
太久没写了,才写的时候找不到状态,写出来的字退步明显。郁竹平缓心境,又多谢了几张,才渐渐找回之前的感觉。
等到后面手感完全找回来了,郁竹换了一支大一号的毛笔,继续写了一会儿找好感觉。
最后在纸上写了了“厚德载物”这四个字,等裱起来以后,就可以挂在房间里。
郁竹之前让向青柏寄给父母的衣服过了这么多天,终于到了。自从上次向利国和勤务兵小王打好招呼以后,他就时时留意着。
这不,东西一寄到,他就迫不及待的去领了。
小王全名王胜,就年龄来说,向青柏见了他得叫哥。换句话来说,小王已经不小了。跟了向利国很多年,算起来,他和向利国相处的时间可比父子两多多了。
也正是如此,他对首长家里的家务事儿还挺了解的。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事儿放到领导家里也是一样的。
“报告。”小王将包裹拿着,也不等下班了,直接敲了领导的办公室门。
“进来。”向利国放下手中的笔,看向推门而入的小王,心里大概有数了。
“首长,这是向团长他们寄过来的东西。”
向利国扫了一眼,看不出喜怒:“放那儿吧。”
将东西放下,小王自觉地关门走了出去。
别看首长面无表情,看不出喜乐。实际上,现在是工作时间,如果真的不惦记。此时他已经挨骂了,也正是因为惦记,才忽略了这件事儿。
甚至,他在心里揣测了一下,一向喜欢加班的领导,今天会拿着包裹准时下班。
等到下班时间,领导果然一脸严肃拿着未拆开的包裹往家里走去。
这要是平时,此时他应该有眼力见的上去接过东西将领导送到家。不过今天就算了,不去当个碍眼的才是正理。
张毓秀下班回家看见某位坐在家里还挺诧异:“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向利国:“今天事儿少,桌上那个是青柏寄回来的东西。”
张毓秀将衣服匆匆地挂在架子上,此时也顾不得衣服的整齐与否:“这可总算是到了。”
迫不及待的拆开了包裹,也懒得问老头子为什么不自己拆开还非要等她。
第29章聚会
打开包裹,除了衣服还有纸包的两个红包,以及一封信。
张毓秀将衣服和红包放下,用裁纸刀小心翼翼地把信拆开,上下扫了一眼,判定出来,这是女孩子写的字。一手簪花小楷,写得十分漂亮。
扫过字迹,张毓秀快速的从头把信过了一遍,信的内容不多,才写了半页纸,很快就看完了。
看着向利国好奇的眼神,张毓秀:“你儿媳妇写的,向我们老两口问好,还有两个红包,是给弟弟妹妹的。”
看老头子还好奇,就把信递了过去,向利国接过信看了一遍。
和张毓秀说的没什么分别,全程客气有礼。
“字写得不错。”看完向利国评价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