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狸猫文学>从骷髅岛开始横推万界起点中文网>第三章 吃你的饭还要你的命

第三章 吃你的饭还要你的命(第1页)

哗啦啦!一只两米出头的豚鹿掉入陷阱,金刚当即冲过去,轻易将猎物解决。兄弟两满载而归,高高兴兴的回去了。一路上还检查了其他几个小陷阱,很惊喜的又发现两只兔子。距离上次兄弟两猎到野猪,已经过去整整两个月时间。那之后,兄弟两隔三岔五就会下来捕猎,弄够之后十天左右的食物就回到上面去。充足的肉食,以及爬上爬下的惊人运动量,让金刚和丁政都在迅速发育成长。不过相比金刚已经有四米五左右的身高和发育速度。丁政依然半点都不像猩父猩母亲生的。它已经长到一米三出头,身体也健壮了些,不再显得皮包着骨。但这远远跟不上金刚。不出意外的话,丁政和金刚的差距只会越来越大,越来越明显。这更充分的证明了,丁政只能把希望放在系统上。它一边走,一边看向倒计时:5小时23分。现在回到猎物的暂时放置点,收拾好后都运到山洞里,时间很富裕。接着它就可以吃饱喝足,静静等待第一次穿越来临了。至于金刚……丁政实在没办法解释穿越和系统这个概念,只能希望到时候它突然消失了,金刚不会激动的从山顶跳下去。因为当丁政穿越到系统的任务世界后,骷髅岛并不会静止。二者会存在时间差,但每个任务世界与骷髅岛的时间差都不相同。而现在,丁政要穿越到哪里还是未知的,只有进入任务世界之后,它才能从系统得知这时间差究竟是多少。“应该不会跳下去吧?”丁政看向扛着自己,沉默着低头前行,颇有大将之风的金刚,心里有些没底。金刚卖相的确很好,高大强壮的巨兽,安全感十足,但只有丁政这个弟弟知道金刚私下里有多二,有多憨。“管不了那么多,我也拒绝不了穿越。”摇摇头把思绪冲散,丁政垫起脚开始采摘树叶。捕捉来的猎物无法避免血腥味,随意的放置很容易被偷吃。幸好丁政发现了一种奇特的树叶,不臭不香,且具有隔绝味道的能力。于是,丁政便会将之前抓到猎物用这种树叶包起来,挂到高高的树枝上。其他大型肉食性动物,一般只盯着地面,不会注意到那么高的树枝,可以大大减少被发现的概率。用了这个方法,兄弟两的猎物一直以来还真没出过事。……骇鸟生存于6500~200万年前的南美洲。如今早已灭绝。但在骷髅岛,它们却存活了下来。还因为骷髅岛的特殊性,变得更加强壮,庞大。骇鸟属于独居动物,天敌是群体性捕食者,例如狼群。虽说是鸟,但它们的羽翼早已退化成肉钩,失去了飞行能力,只能在地面奔跑。骇鸟能轻易杀死体型与自身相差不多的猎物。在长距离追逐中,它们会用强壮坚硬的大长腿,配合身侧伸出的肉钩攻击猎物下盘。一旦猎物失去平衡摔倒在地,它们便会用脚掌死死将其按住,而后以修长且尖锐的鸟喙直接捅穿猎物大脑。瞬间毙命!捕猎成功率足足有50。它们喜欢吸食猎物的骨髓,坚硬喙可以捅穿几乎所有骨头。……一颗漆黑的鸟头自丛林中探出来。长而尖锐的喙能轻易触碰到脖子。正是骇鸟。经验更加老道的猎食者暂时还不敢踏足这片山林。哪怕这里那属于王者的气息已经越来越淡。但这整个骷髅岛最优越的猎场,永远都不缺觊觎者。这只刚刚成年的骇鸟被母亲赶了出来,它勇气可嘉,决定来这里分一杯羹。它在丛林中渡步,黑色羽毛覆盖全身,体型巨大,七米有余。而且,它还非常年轻,潜力巨大,骷髅岛的成年骇鸟几乎都能到十米。两条成年人类都无法环抱的粗壮大腿被浓密的羽毛遮盖,下面就是厚厚的肌肉。很少有动物能够在腿部力量上胜过骇鸟,然后要么逃离,要么被捕杀。细密而光滑的鳞状皮肤布满腿干与脚掌。尖锐修长的喙如同一柄锋利的匕首,尖端位置甚至反射出寒光。这漂亮的外表,每一处都在彰显着它的青涩。包括它的选择,也同样证明了这一点。最适合骇鸟的战场应该是平原。崎岖茂密的森林只能让它自缚手脚。不过,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不缺少这样充满冒险精神的“年轻人”。而他们的命运,大部分都得看天意。年轻的骇鸟迈着步子,干枯坚硬的脚掌让它无法避免在移动时发出声音。繁茂的枝叶,更让它在平原中引以为傲的高度和视线被全然遮挡起来。它很难发现猎物,也很难发现危险。所幸它嗅觉还算灵敏,并且,恰巧捕捉到了空气中的血腥味,并循着气味移动。,!啪啦!年轻骇鸟的脑袋撞到一团树叶中,发出闷响。浓烈的血腥味钻到它鼻子里,它微微仰头,触碰到挡在它面前的东西。而后轻轻一啄。啪哒!被藤条与树叶捆绑包裹的一堆尸体从数枝上掉下来,散落一地。都是兔子与老鼠,足足有十多只。年轻的骇鸟眼中闪过惊喜。它对自己来这森林开荒的决定更加看好。而且,血腥味还不止这一处!年轻的骇鸟继续往前走,很快又碰到一团枝叶。啄下来,这次是数块不小的新鲜血肉。它又四下找了找,再没有任何发现,才无奈的回去,直接低头吞吃起来。它饿了很久,但这些天上掉下来的猎物,已经完全足够它吃了。不得不说,这只骇鸟运气很好。只是这样漫无目的的乱转,却正好碰到两只猩猩努力捕猎好几天,并暂存在这里的全部成果。丁政也怎么都想不到,会有一只鸟平白捡去了它们这好几天的收成!而且,它们不仅仅无法找回这个场子,还正在一步一步朝危险靠拢!哗啦啦……树叶的响动将骇鸟从午休中叫醒。它刚刚大吃了一顿,虽然那些小东西身体里没多少它最钟爱的骨髓。但不劳而获总是愉悦的。它站起身往声音发出的地方看去,一只个头只到它胸膛的大猩猩从远处的树枝上荡了过来。这只猎物很强壮,骨髓应该会多一些,而且一看就跑不快!年轻骇鸟非常欣喜。刚刚吃了一顿,又有一顿送上门。就算已经吃饱了,也可以先杀死保存下来!它根本不怀疑自己有没有办法捕捉到眼前的猎物。对于骇鸟而言,只要体型与力量比不过它们,那就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食物,一种是侥幸逃脱的食物!而这只猩猩,与它的体型差距显而易见。丁政伏在金刚背上,随着不断接近目标,它突然发现不对。“呜呜呜”丁政发出急促的呼声,金刚不明所以,却仍旧停了下来。然而,还是迟了!唰!一声脆响,藏在树丛里的骇鸟在当下最合适的时候冲了出来!黑色的影子迅速接近。光是从那比金刚高出整整一半的身形上看,这东西就不是它们两个可以解决的!这很可能是一只比那野猪都强大的猎食者!丁政直接将手上的兔子丢向骇鸟,也顾不上想之前捕捉到的那些猎物是不是已经进了这鸟的肚子,疾呼着,一个劲催促金刚赶快离开。金刚的反应并不比丁政慢多少。在看到骇鸟的第一时间,它便抛掉那只豚鹿,转身向旁边的树枝荡去。丁政紧紧趴金刚身上,不时转头往后看,希望那只鸟因为它们丢下的猎物而放过它们。但骇鸟早就吃饱了,还消化后睡了一觉,现在正想动一动。它不笨,这猩猩明显更加强壮肥硕,而且,那两只猎物已经死了,留在那里又不会自己逃跑!骇鸟快速迈动双腿,身侧两只肉翅扑扇着,保持着跑动的平衡。速度极快。最引人注目的,便是比篮球还大出好多的脑袋上那尖利的鸟喙!丁政绝对相信,这玩意如果啄到自己身上,恐怕就是个透体凉。丁政自然认不出这只形似鸵鸟的巨鸟是什么生物。但这并不妨碍它观察,联想。看着骇鸟不时蹭到树干,或擦到数枝上,被大大延缓了速度后。丁政当即趴到金刚耳朵边上,呜呜叫着,疯狂指挥起来。但因为丁政蹩脚的“猩猩语”,金刚花了好一会儿才明白它的意思。接着,金刚便专门挑选更复杂,树木也更加茂密的方向逃窜。不过骇鸟也在适应森林里的跑动节奏。这片森林对骇鸟并没有那么不友好,猩父猩母常年生活在周围,行动间自然会造成许多空隙。更重要的是,骇鸟的速度很快,耐力更是非比寻常!哪怕地形不适合发挥,也能紧紧缀在金刚身后不远处的地方。一次漫长的追捕,就此拉开了序幕。金刚也同样有所顾忌,它只能往自己熟悉的方向跑。陌生的地方象征着更多的危险,同时,在完全陌生的环境里,它的速度也会降低下来。一开始,金刚还能保持相对安全的距离。但才刚过一会儿,它的体力就跟不上了。:()从骷髅岛开始横推万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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