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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个头太大了,除去内脏骨头他们一家人也吃不了这么多,陆遥提议,“正好明天是大集,咱们把猪拿到镇上卖了吧,余下一点自己吃。”

赵北川点头道:“行。”

处理猪毛得先用开水烫,陆遥把两个釜都添上水,不多时就烧开了。

大概前院声音太大,林大满穿上鞋出来看了看,“哎呦,哪来这么一大头猪啊!”

陆遥道:“大川在山上猎的。”

“可了不得,这么大的野猪可不好抓吧,东家真有本事!”

“待会拿一块猪肉回去,给孩子尝尝味道。”

林大满连连摆手,“不行不行,我不能总占你的便宜。”

陆遥笑道:“你要觉得过意不起,就帮我忙活忙活,俺俩收拾这头猪得收拾到天亮。”

林大满立刻撸起袖子帮忙烧火,等水开后又舀进盆里帮忙端到外面。

两个孩子困得不行,抱着小猪进屋睡觉了,只剩下三个大人一起忙活。

这野猪处理起来非常麻烦,光是烫猪毛就烫了三四遍,才勉强把上面的毛烫干净,边边角角还有不少黑色的长毛,又粗又硬像针一样。

赵北川先把猪头砍下来放在一边,拉开猪肚子,将里面的内脏全都掏出来扔进盆里,然后又掏出猪下水扔在一旁。

猪下水就是猪的大肠小肠和膀胱,这东西在现代虽然很受人欢迎,但在古代老百姓都不愿意吃,因为调味料少,下水的气味重,只有穷苦老百姓才吃这东西。

掏完内脏,割下四个猪蹄,赵北川把猪整个劈成两半,一张桌子都盛不下了。

“明天拿镇上卖一半,剩下这一半咱们自己吃。”

陆遥让他切一块肚皮上的肉给林大满,肚皮肥肉多,对百姓来说那是最好的肉。

林大满连忙摆手,“不行不行,我不能要,你要真想给我,就把猪下水给了我吧。”

路遥见他真不要,“那把猪肝也切一半,再给你一个猪蹄子。”

林大满没再拒绝,跟两人道了半天谢,端着东西回了后院。

忙完天边都露出鱼肚白了,这头猪收拾了一宿。

路遥还不太困,身体年轻就是好,熬一夜也不觉得累,“你割一块肉下来,我拿去煮上,待会孩子醒了给他们吃。”

赵北川直接卸下一块肘子,陆遥把猪肘子洗涮里两遍,扔进陶釜里加上葱段和姜片炖起来。家里没有黄酒了,不然加一点酒更能祛掉腥味。

不一会锅烧开了,肉香味开始顺着雾气蔓延,陆遥咽了口口水,真香啊!

说起来这野猪肉比家养的猪肉味道还好,因为古时候的猪跟现代养的猪不一样,陆遥第一次知道猪是养在茅厕旁吃人粪的时候,恶心的差点没吐出来。

因为老百姓穷自己都吃不到油水,猪吃的自然更差,夏天吃猪草,冬天吃米麸即粟米脱下来的那层壳,这些猪最多只能长到七八十斤,超过一百斤都是养的好的。

香味把屋里睡觉的两个孩子勾了起来,赵小年爬起来趿拉着鞋跑进厨房,“嫂子,你炖肉了!”

“嗯,快去洗脸准备吃饭。”

“嗷!”赵小年都顾不上叫小豆子,自己舀了一瓢水划拉划拉脸就跑回厨房,守在灶台边馋的直流口水。

煮了半个时辰,路遥掀开锅盖,拿筷子扎了一下,锅里的肉已经熟透了,赶紧拿陶盆捞了出来,软弹的肘子皮直颤悠。

路遥打算切成片,直接撒一点盐拌着吃。时间太短了,不然他就做卤肉了,不过院子里还有那么多肉,晚上回来再做卤肉也行。

赵北川收拾完猪洗了洗手进了屋,把炕上的小豆叫醒,“快起来,一会猪肉都让你姐吃没了。”

赵小豆扑棱一下爬起来,迷迷瞪瞪的往厨房跑。“嫂子,嫂子我要吃肉。”

陆遥把刚切下来的一小块肉塞进他嘴里,“去洗洗脸,咱们该吃饭了。”

“哎!”

“嫂子,我也要……”赵小年眼巴巴的瞅着他。

陆遥也给她切了一块塞进嘴里,看着旁边杵着的赵北川,顺手也给他塞了一块。

赵北川一愣,红着脸把肉吃下肚,都没尝出是什么滋味。

第三十三章

一个猪肘子被四个人吃的干干净净,骨头上的脆骨都被两个孩子啃下来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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