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云川笑了笑,拉着人往街上走。
这镇子从前也常来逛,什么羊肉汤面、小馄饨都吃过了,如今再看好像也没什么意思。
林潮生掂了掂钱袋,然后朝着陆云川挤眉弄眼地笑:“哥,请你下馆子,去不去?”
陆云川脸上也带着笑,跟着问道:“去哪个馆子?”
林潮生指了前头的路,说道:“就曹杏街的三元楼,你从前常卖猎物那家!”
最开始是认识了陈步洲,那后头打来的猎物多是卖去了庄子上。后来林潮生又怀了孩子,陆云川就没再上山打猎过了,终日都陪着林潮生,那头的三元楼也很少再去过。
说起来,他从前打了猎物都是送去那边,跟三元楼的采买和伙计都混熟了,可还从来没去三元楼吃过饭。
那儿是镇上最好的酒楼,常出入的都是镇上的有钱人家,因此陆云川也从没去三元楼花销过。
在那地儿,银子可不够使的。
听林潮生说起,陆云川又想了想如今家里的存银,当即就说道:“去。那儿的蜜汁烤鸭可是一绝。”
两人说着就朝三元楼去了,那外头招呼客人的伙计一眼就认出了陆云川。
他下意识就开口问:“陆猎户是来卖猎物的?”
问完才发现夫夫两个手里都没有拿猎物,又想着半年不见,这陆猎户衣着打扮都大变样了!他虽是个酒楼伙计,可常年招待客人练出一双火眼金睛,能看出夫夫两个虽衣裳素净,但用的都是好料子,比起镇上好些人家也不差。
他立刻反应过来,笑道:“陆猎户和夫郎是来吃饭的?”
陆云川牵着林潮生冲伙计点了头,伙计连忙热情笑着将人请了进去。
边走边说:“今儿赶集,就连咱酒楼的客人也比往常多!不过二位来得巧,那东边挨着窗的客人刚吃完走了,桌子才收拾出来呢!两位就坐那边如何?”
林潮生和陆云川自不挑,点头答应了。
伙计请二人落了座,又很快送来了菜本和茶水。
伙计一边给人倒热茶,一边笑呵呵说:“二位先看着,想吃什么就说!小的记性好,全能记住!”
刚说完,那伙计又忽然反应过来,担心两人不识字,立刻自打了嘴巴,想着干脆拿菜本给二人报个菜名儿。
还没说呢,就见林潮生已经翻开了菜本,一页一页瞧了起来,看那模样哪里是不认字的?
伙计又忙夸:“陆猎户真是娶了个好夫郎啊!好个相貌,好个人才!”
夸的是林潮生,陆云川却像是自己被夸了一样,连脊背都不自觉挺了起来,颇有些得意。
还是一旁的林潮生早饿得肚子咕咕叫,压根没听清伙计的夸赞,他扯了扯陆云川的袖子,说道:“这个獾子肉没吃过呢。”
陆云川是个猎户,林潮生这一年多以来吃了不少野味,什么野猪、獐子、兔子、野鸡、野鹿都吃过,就偏巧没猎过獾子。
那伙计在一旁直笑,又说道:“夫郎眼光好!整个镇子也就咱酒楼会做些野味,您问问陆猎户,他从前那些野物都是卖到咱这儿来的!”
陆云川也点点头,说道:“那就来一个试试,再上个蜜汁烤鸭,然后再……”
瞧他一连点了两个硬菜,林潮生忙摆手说:“够了够了!就我们两个人,多了吃不完!”
陆云川点头,但还是说道:“再炒个菜心吧。”
林潮生这倒是没拒绝,总不能一餐全吃肉,总得来一口素的。
点好菜,林潮生正要将菜本还给伙计,可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又顿住了。
最后一页是些点心、饮子。
陆云川偏了偏头,问道:“要点儿喝的?”
林潮生摇摇头,只朝菜本某处一指,然后用眼神示意陆云川看。
陆云川歪头一看,上面写着几行字。
红枣银耳羹。
绿豆百合银耳羹。
红薯银耳羹。
两人还没说话呢,倒是那伙计笑了起来,说道:“夫郎眼睛真尖!这是府城来的新吃食,从前都没得卖的!如今府城富户以吃银耳为贵,咱东家也进了些。这物价格昂贵,一盅就卖五钱银子,也少有客人吃,多是那些在雅间吃饭的贵人们才会点上一盅。”
这话说得漂亮,又道明了来历,还点出了价格,若是林潮生和陆云川吃不起,自不会再问,也少了些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