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啊啊啊!我靠!真的好疼啊!阎澈,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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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
“阎澈!你这个混蛋!我要回南城!”凌漪一身病号服,躺在硕大病床上打滚!
一个月前,凌漪迷晕了阎澈,去干了一件大事。
想起来那次看到的凌漪,阎澈就一阵心悸。
他是被她用他给的迷药迷晕的,那迷药在没闻到解药之前,是不会清醒过来的。然而他就是醒了。
阎澈有时候想到这件事,觉得科学又觉得不科学。科学的解释是,可能自己对凌漪的执念,足以摧毁这迷魂药效,强大的执念使自己醒了过来。不科学的是,这世界也没必要讲科学。
他都循环了,凌漪都穿越了,凌羽都要飞升了,讲科学确实是无稽之谈。
当时他拼了命赶过去,还是没来得及,他眼睁睁看着凌漪把手伸进了那大桶内。接着大桶内肉眼可见泛起一阵烟雾。
明明是对旁人毫无腐蚀性的液体,碰上凌漪的手,就像忽然变身高浓度盐酸。
凌漪整个人瞬间被冷汗打湿,便是如此,她都不肯把手从大桶里拿出来。
那天凌漪喊的很凄惨,等他跑到跟前时,凌漪疼到昏厥,差点一头栽进溶液里。
阎澈把凌漪抱下来,都不敢多看凌漪右手一眼。
那原本像青葱一样嫩白的手,已经只剩了森森白骨。
饶是知道这东西可能会给凌漪右手造成致命打击,他也没想到会这么惨烈。
医护已经到了仓库门外,阎澈红着眼吼道:“无论如何,保住手!若做不到,我让你们团队从这个世界消失!”
若是此刻凌漪是清醒的,一定会嘲笑他的霸总语录吧。
但这一刻,他真的想那么做。
凌漪是在第三天才醒来的,醒过来的她完全感觉不到右手存在,疼更是没有的。
医疗团队想了各种办法,最后用了三十种美容技术,可算是给这只手再塑了所有经络跟血管皮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