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蓁走得愁苦。
若在另一个时空,这个状书根本无法递进法院,更不论呈现在法官眼前,原因就是时间太长,过了诉讼时效。
不过在大周,古老的律法自然比不上另外一个时空的完备,据林蓁所知,大周律法并无诉讼时效规定,十七年虽久远,许多事情无法考证,但律法无明确说法,或许努力争取一番,让它呈现到御史大夫面前也有可能,毕竟这里是人治社会,至于御史大夫是否翻案,那自然不是林蓁能左右。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自己被骂得狗血淋头,被指摘状师水平不名一文。好歹自己摆摊做生意,水平再怎么挫亦不能暴露在客户面前,林蓁怀着如此心思婉拒明晖陪同。
明晖压根没想过同去。
这个状书表面看是一个官员的冤假错案,实质和十七年前前太子被废有关。当年前太子以巫蛊之罪被废,牵扯的太子党成千上万,掉脑袋的就有千人之多,贬谪流放的不计其数。
明晖知道翻案可能性微乎其微,即便有也得换了天子以后。现在不过是试探,有无可能哪个官员会是突破口,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他隔三差五挨个送状书,案件本身敏感他又去得频繁,明晖从来都是找个状师代他去送状书。
状师们尚无一人成功送出过状书。
今日他亦在僻静处暗自观察,挑选送状书的状师,见林蓁一个女子亦来凑这份热闹,他一时兴起,为林蓁摆平了麻烦,至于手中状书,就让她送一送好了。
并没有什么指望。这个女状师天真得愚蠢,对这份状书的背后一无所知。
明晖目送林蓁走进御史台侧门。
林蓁昨日来过一次,对御史台内各个部门位置已经比较熟悉,她跟在各种苦主身后排队,等候负责登记的小吏接待。
不出所料,小吏一看到状书上事件发生时间就摇头,根本不翻阅后面内容,直接把状书退了回来。
“你这个时间太长,我们没办过”。
林蓁已有心理准备,坐着纹丝不动,问道:“那大人,现有律法没有规定十七年不行呀!”
小吏惊讶面前人还懂律法,耐心解释道:“虽然没有规定,但一直以来我们就是这样操作的,你还是请回吧”。
“要不问问大人的上峰?”
小吏有些不耐:“后面还有许多人,这位公子可以去刑部或者大理寺问问,我们这里确实不行”。
“这事儿就归御史台管,大人怎么能推诿呢!”
“十七年不行”。
“哪条律法说不行了?”
……
林蓁不走,小吏无法,叫了衙役就要推她出去。
林蓁直囔囔。
闹哄哄中,一辆马车从御史台大门驶进路过此处,车中人因声音吵闹瞟了一眼窗外,林蓁执拗不屈的模样映入他的眼帘。
马车速度并未减缓,不过须臾时间林蓁即出了车中人视线,但他眼光毒辣,看出林蓁是个女子。
林蓁和小吏争执了半个时辰之久,小吏说不过她,叫人把她推出去她又跑回来,回来后林蓁语气更加气愤,言语变本加厉,还鼓动正在排队的苦主评理。
“律法并未规定,为何不予登记,如此应付差事御史大人知道吗,对得起御史台的监察之职吗?”
和林蓁对峙,小吏头疼。
正在此时,小吏被人叫走,林蓁骤然失了对手,目光随着小吏行走轨迹移动。
小吏匆匆跑到一辆马车前,和车中人点头哈腰说了些什么。
林蓁心下犹豫,小吏都跑了,就这样偃旗息鼓,还是等着小吏回来继续和他战斗。
她已经讲得嘴唇冒火,也知百无一用是书生,讲得再有道理面对小吏不作为亦是无用,何况十七年前的事件的确时间久远。
她努力过了,对得起明公子。
小吏向林蓁小跑过来。
“拿上你的状书,去见大人”。
柳暗花明又一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