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之前玛雅姨妈提到过的,种族混战后,许多人类不满贵族的不作为,纷纷谴责是他们的任意妄为才导致了灾难,所以主动脱离了各国统治,回归部落或游民形态。
但不管什么形态,总要过日子。
可即便一个人再如何得到神明眷顾,也不是全知全能,就必须与外界换取物资。
因脱离国家形态,这些人找不到公认具有货币价值的中间物,干脆就开始以物易物。
集市就此诞生。
所有部落和游民都承认的,有固定时间和地点的大型集市一年四次,分别位于冬末春初、春末夏初、夏末秋初和秋末冬初,为的是清理掉手头多余的积压货品,换取新的物资,以应对气候变换导致的不同需求。
距离交易地点近的部落,这四次集市基本都会参加。
而离得远的,则会挑选其中一两个,提前十几、甚至几十日启程。
类似的集市在许多地方都有雏形。
集市贸易期间,由各部落的大巫亲自作保,最出色的战士为后盾,严禁欺诈、劫掠,更不许无故恶斗。
一旦有人明知故犯,就会被打上耻辱的烙印,被所有部落驱逐。
这种模式能保护很多弱小的部落延续下去。
人类之间或许存在内斗,但面对天灾、野兽,抑或其他种族的威胁,大家必须联合起来。
当然,如果部分人有额外的需求,也可以私下单独商议,临时开启小型集市,或单对单定向交易。
但私下交易不受公共保护,风险比较大,一般发起和参与的都是公认最强大的,有自保能力的几个部落。
云漠一听,来了精神。
我们也有特产啊,糖!
可以用糖交换布料、皮毛等日常用品,就不用她们亲自上了!
但紫叶的表情有点臭臭的,抱着胳膊哼哼道:“阿卡达……夫斯克!”
人类,坏的!
在精灵眼中,普通人类和木系魔法师完全是两个物种。
一想到再过些时候,浩瀚森林外围就会聚集起一堆臭烘烘的人类,紫叶就高兴不起来。
对大部分部落而言,淡水都算珍贵物资,而且弄湿身体容易生病,所以相当一部分人类一辈子也洗不了几次正经澡。
这么一大群发酵生物聚集在一起,简直能要了洁癖精灵们的命!
精灵对人类的嫌弃溢于言表,但碍于五十年前各种族签订的停战协议,倒也不会阻止对方在森林的西半区活动。
只要不跨过冷水河主干,精灵们就不会出手干涉。
精灵族向来言而有信。
次数多了,甚至还会有部分好奇心重、忍耐力强的精灵披上斗篷,欲盖弥彰地挡住那双标志性的尖耳朵和绿头发,大大方方游走在集市中。
多有趣啊!
云漠期待极了,两只眼睛闪闪发亮,“我该走那条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