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伏高明第一次见卡蒂萨克,是他去美国的第一年。
那时,诸伏高明还很不受待见,每天只能住宾馆,高层的决议也从不允许他参加。
他是个很会放松自己的人,枯燥无聊的时候,他便会去海边走走,捡一些贝壳回去,有时也捉一些螃蟹。
那日黄昏,他在沙滩上散步,因为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周围已没有什么游客。
一辆面包车就在那个时候冲了过来,车子停在距离诸伏高明不远的地方,一个猫儿一般瘦弱的小孩先被人从车上一把丢下,紧接着三个魁梧的大汉下了车,对着小孩便开始了拳打脚踢。
诸伏高明惊叹于美国这边彪悍的民风,他也很快反应过来,快步过去阻拦。
“斯洛克?”有人认出了诸伏高明。
诸伏高明错愕,没想到他们竟然是组织的人。
“你要救他?”认出诸伏高明的大汉揪着小孩的衣领将他提了起来。
小孩被提得两脚离地,窒息感令他身体颤抖着,无力地在大汉手上扭动、挣扎。
“我对他很感兴趣。”
“感兴趣?送你啊!”大汉一把将小孩推进诸伏高明怀里。
诸伏高明慌忙接住,下一秒,大汉的拳头也砸在了诸伏高明脸上。
“妈的,你算是什么东西!这小子是皮尔斯大人指明了要沉海的,你也敢碰?”大汉骂了一声,满脸倨傲。
他们当然应该嚣张,据诸伏高明所知,皮尔斯是美国分部这边的二把手。
这种时候,诸伏高明该立刻收手,甚至对三人赔礼道歉,最好是帮着三人将怀里的孩子绑石头沉海。
可诸伏高明用大拇指抹去嘴角的鲜血,非但没有认错,反而阴冷地笑了。
“皮尔斯?”诸伏高明呢喃着这个名字,突然大骂:“他算是什么东西!”
伴随着这声大骂,诸伏高明一脚踹在大汉的胸口,一场拳拳到肉的战斗开始了。
一对三,还带着个拖油瓶。
诸伏高明一战成名,虽然同样被打得鼻青脸肿,但他敢硬刚二把手这一点却得到了一把手的赏识。
他一瘸一拐地带着小孩去了医院,对方乖巧极了,被医生处理伤口的时候也不喊疼,就乖乖地看着诸伏高明,生怕他丢下自己跑了。
现在想来,卡蒂萨克对他的依赖,大概从那个时候便初见端倪。
诸伏高明叹了口气,认命地带着卡蒂萨克上了车,这才松开捂住对方眼睛的手。
“对、对不起。”卡蒂萨克这会儿已经完全清醒了。
“你很久没犯病了。”
卡蒂萨克愧疚地垂下了头。
“皮尔斯当时对我说,你就是个小疯子,他只是打了你一巴掌,你却想要杀了他。”诸伏高明说着曾经皮尔斯和他的对峙。
诸伏高明当时并没有相信,因为卡蒂萨克真的很乖,任由自己如何摆弄都没有露出具有攻击性的一面。
可皮尔斯是对的。
卡蒂萨克患有极为严重的精神问题,疑似双重人格。
他日常表露在外的人格纯真、阳光、像是个喜欢对人摇尾巴的快乐小狗,可他内里隐藏的人格却极度危险,情绪不稳定且嗜血嗜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