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了,自家老公,又是帅哥,反正他也没亲过别人。接吻的感觉,从生理意义上来说还是很美妙的——先亲再说。
这是秦召南第一次“亲吻”林闻西——如果四片嘴唇的触碰勉强算作亲吻的话。
林闻西的唇瓣是温的,比自己嘴唇的温度要低。触感柔软又带着点微微的弹性,唇缝中还隐隐透出些甜来——刚才在西餐厅,秦召南点的甜品是糖渍苹果可丽饼,林闻西很喜欢吃,几乎吃去了大半。秦召南的唇触着他的,觉得自己的嘴巴上擦过了一阵烤苹果的香气。
如果说今天的520双人晚餐、互送礼物、拍大头贴……一系列的事情,都有缘由及依据的发生,并且在自己的控制的界限范围之内的话,那么此刻两人的宛如乌龙般的“亲吻”,便彻底把事态拉向了某种不可逆之中。
一只鹦鹉就这么闯进来,搞砸了今天的一切,肇事之后又迅速飞走,秦召南隐隐听见布帘外面一个女生的惊呼:“丘比特!你怎么钻那里面去了!第一次带你出来逛商场,就乱飞!”
嚯,甚至这鹦鹉的名字还……
平常一向淡定的秦召南,此刻也不知道怎么办好,只好像个鸵鸟那般闭上眼,仿佛眼帘拉上,这一切都没有发生一样。
偏偏唇上的温热触感提醒着自己,不是梦。
秦召南,性别男,爱好男,如今温软身体在怀—这男人甚至还是自己法定意义上的老婆。
短暂的错愕与慌乱后,秦召南心中居然迅速弥漫起一阵剧烈的狂喜,还有荷尔蒙的躁动,心跳的响动从来没达到过今天这样的频率。他甚至觉得嘴巴很干,很想伸舌头,想要攫取喉咙深处的湿润。
某个隐秘的角落,甚至来了感觉。
这令秦召南自己都吓了一跳,大脑也开始下沉,一个声音像烟花一样在他的脑海中炸开:
你喜欢他。
喜欢一个人,身体跟多巴胺的分泌最诚实。
直到此刻,那阵龙卷风一般的强烈感觉袭来的时候,才逼得秦召南终于不得不直面自己的心思,再也找不到任何借口。
他喜欢上林闻西了。
他喜欢他什么呢?
很多。细心、温柔、敬业、对小朋友有爱心、默默为他们的小家做贡献的时候,总能给自己带来许多温暖的人间烟火。
喜欢他光洁的皮肤,纤细的身材,一看到,就忍不住心生爱怜。林闻西这一款的长相,又正好是秦召南的style。
喜欢他有点反差的性格,明明那么容易害羞的性格,逗起来又爱炸毛,像心口不一的猫咪。
喜欢他看似乖顺的外面下,隐隐藏起来的略带叛逆的内心——“内裤”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据。这种令人有些捉摸不透的感觉,又能激起秦召南的探索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