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蛋那边不用担心,老爷子制作的绳子相当结实,再加上长把侵刀。一只逗弄那头大公鹿应该不是难事。至于小白那边,陆永尚完全不在意。能困住那头母鹿,那么一会他回来就抓。困不住放开也没啥问题。稍微有点职业道德的老猎手,除了野猪和野兔抓的时候不分公母。其余动物,基本上都打公不打母,特别是带崽子的。野猪和野兔不分公母是因为这玩意非常祸害庄稼,而且还特别能生。特别是野兔,一年能生五六窝崽子,每一窝崽子,少了能有四五只,最多能超过十只。野兔半年就成熟,接着又能继续繁殖。就这一窝野兔子下山,最少能祸害半亩田地!而其他动物,繁衍得慢,生长也慢,老一辈猎手都说,抓母的有伤天和。陆老爷子就经常跟陆永尚将这些。所以,那头母鹿能抓就抓,抓不到也无所谓。不过。此时,最难的却是陆永尚。他的草上飞词条是在傻狍子身上获得的。在一般的土地上,跑起来速度惊人!但是这狍子沟。。。。本就是因为能困住傻狍子所起的名字。那每一脚都踩进深深的雪堆里的感觉。跑起来特别费力。这时候,陆永尚就怀念起黑子来了。要是黑子来,就这几只小鹿,绝对不用自己这么拼命追。好在,小公鹿在这里跑得也不是很快。懵逼的小公鹿看到身后的两脚兽在追着自己。一个慌神,就和另外两头小伙伴分开了。本就慌神的它,更加找不准方向。后面是公鹿叔叔和自己的鹿妈妈。前面是不知道父母是谁的小伙伴。。。。。只是片刻的犹豫,小公鹿就选择了饶一个大圈子,准备跑回到妈妈的身边。你画圈跑,我画圈追。半小时后。陆永尚掐着腰,不断的窜着粗气。小公鹿则直接瘫坐在雪堆里。小脑瓜子一顿晃动,将没过他头顶的雪弄开,清理出一片空间后。同样窜着粗气,不解的看着身边的两脚兽。“狗蛋,快给我一个绳子!”“咱们给他拴上!带回去!”“他娘的,这玩意还挺能跑!”陆永尚连续深呼吸,这才调节好脸呼带喘的气管,跟着那头看热闹的狗蛋说着。此时,那头大公鹿早就没了脾气,身上的侵刀口子留着血,那棵大树上也都是鹿角撞出来的痕迹。而狗蛋则坐在树枝子上,悠闲的看着陆永尚和小公鹿跑圈。见过锻炼身体的,没见过这么短俩身体的。别说还挺有意思。小白那头也结束了战斗。花花和豆豆咬着母鹿的脖子就不松口。小白则趁机咬住了母鹿的肚子,半个小时的功夫,也将母鹿给活活的耗死了!“好嘞!大哥真牛,能活捉一只马鹿,这要穿回去,那都是传奇人物!”“滚犊子!”陆永尚没好气地说着,本来跑到一半他想用猎枪直接崩了这个小鹿来着。但是,想到这小玩意万一可以活捉回去。还能在家让陆玲灵和白文心当个消遣的宠物。长大后只要训练得当,冬天的时候,也可以牵着它上山拉柴火。就是上山用爬犁拉木头回来烧火。这才没有猎枪。没想到这玩意这么有耐力。老一辈总说,公鹿的耐力和那个方面强的可怕!重生一世的他感觉自己都这么强了,一个畜生能有多强!这么一看。。。起码耐力就真的很牛!狗蛋深一脚浅一脚的顺着陆永尚的脚印走了过来。只是下了两场大雪,狍子沟的积雪就已经快到两人的腰间了。毕竟这是两山夹一沟,积雪聚而不散。将侵过油的麻绳栓到小公鹿脖子上,陆永尚让狗蛋去拖那头母鹿。这小子现在力气最足,这种苦力活还是他干比较好。将三条狗叫过来,接着四条链子拴在一起。猎狗和斗狗训练过后都有一个习惯。那就是不咬拴着链子的动物。猎狗因为后世是禁止打猎,见的比较少。所以不太了解。但是斗狗不少人都见过,那些斗狗场的常胜将军,在刚被牵进斗狗场后都十分地老实。当松开链子的瞬间才会去进攻。这就是训练出来的结果。三条猎狗拖着一条小公鹿,就这么一蹦一跳的跟在陆永尚身后。它们也不想蹦跳。只是雪太深了,不蹦起来,露不出脑袋。“来,狗蛋,把你身上的那个水壶给我,就是早上我灌了半壶酒那个。”看着狗蛋喘着粗气,将那头母鹿拽了过来。陆永尚嘴角带着笑意,准备教狗蛋怎么取鹿心血。小公鹿上的两个小鹿茸回去在弄就来得及。而这两头成年的马鹿则需要现在就处理。开膛放血,这一套业务狗蛋已经无比的熟悉。将那头小公鹿和三条狗栓到远一点的大树上,狗蛋就行动起来。马鹿的下水同样祭拜山神。鹿的肝脏则分成三份喂给了三条狗子。此时,一个有排球大小的马鹿心脏被陆永尚拿在手里。鹿的心脏功能异常的强大,可以以五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骤起骤停!完全没有压力。所以鹿心血是整个鹿身上最有价值的东西。用猎刀在心脏上切出来一个十字型的花刀。内部宛如果冻般的鹿心血就露了出来。漆黑一团就像是中药一般。陆永尚小心的取出接着就装进了军绿色的水壶中。这个水壶是军用50款,全身用铝打造,封闭性和保暖性极佳。“狗蛋来一口不?新鲜的还热乎,嘎嘎补。”将心脏中的鹿心血全部取出,剩下在心脏外的链接管上的那一条则被陆永尚递给狗蛋。说实在的,这种又苦又涩的味道,陆永尚是真的接受不了。但是对于狗蛋来说,只要有营养,那就是个好东西!看着狗蛋皱着眉头将那黑乎乎的一块放进嘴里。陆永尚就开始琢磨起那头大公鹿。而系统关于掠夺词条的提示,也在他脑海中出现!:()年代:开局娶女知青,狩猎威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