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着这么破费,我又不是靠脸吃饭的。”
陆晨风调侃道,他以前也有很有很多大牌衣服,后来陆家破产,自然全都没了。
在秦山上,都是粗麻破布,就跟野人差不多。
现在身上穿的,还是刚回来时,灵儿在胡同口的服装店给他买的。
“你现在已经工作,应该经常出入正式场合,也不能穿的太随意。”
木晚晴亲自帮陆晨风挑选了两套衣服,一套正装,一套休闲装。
她的眼光很好,当陆晨风从试衣间走出来,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
店里有专门的型师,再稍微一整理,那感觉一下就上来了。
要不怎么说,人靠衣装马靠鞍呢。
“美女,你的男朋友可帅,就跟电视里面的模特似得。”
“对呀,真好看,比外面的胡小歌都好看,干脆给我们做代言人吧。”
两个女店员眼睛都亮了。
她们也算见多识广,却还没有一个男人,能将自家的衣服,穿出这种味道。
木晚晴掩嘴一笑。
听到别人夸陆晨风,感觉比夸她自己还高兴。
她走上前,眼含秋波,很贴心的帮陆晨风整理下衣领,抚平褶皱。
“照一下镜子,看看怎么样?”
“行。”
陆晨风走到镜子前,也沉沦在自己的盛世美颜之中。
这小伙儿,帅啊。
不去夜店里面当鸭子,真是太可惜。
木晚晴刷卡买单,又专门办了一张贵宾卡,往里面充值了六位数。
生怕陆晨风会拒绝,偷着放进了衣服的口袋里。
看破不说破,还是好朋友。
陆晨风假装没看见,心里却很感慨。
吃软饭的感觉,真好。
他在心中暗暗誓,如果有机会,自己必定万倍回馈!
时间过的很快,一不留神就到了傍晚。
“你晚上还有事,就先回去吧。”
“行,那就不送你了,路上慢点。”
“好。”
木晚晴乖巧的点点头,犹豫了几秒钟,突然走上前。
踮起脚尖,蜻蜓点水一般,在陆晨风的脸蛋儿上亲了一下。
捂着脸飞快跑开。
陆晨风嘴角上扬,看着她的背影消失,这才收回目光。
他感觉自己又恋爱了。
回到叶氏集团。
看到焕然一新的陆晨风,叶云墨都愣了几秒,眼神中闪过一丝惊艳。
“是不是帅瞎了你的钛合金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