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百枯也就是这些人了,今儿我斩杀了他身边最得力的徒弟,去了他的臂膀,怕是他要元气大伤。”兰清越早不是之前那个对自己生命都漠视的少年,他没了内心的包袱,身后还有兄长为他撑腰,他若不趁着机会将这些宣国的蛀虫全部拔除,那等到将来就再难收拾了。
“清越……”看着靠在自己身边,依旧还是少年脸庞的男子,最近他早出晚归,却每日都要坚持回府,疲倦的模样让人心疼,陆晔忍不住伸手揽住他有些单薄的身形,轻轻将唇贴在他的耳垂上道:“辛苦了。”
忍不住抖了下身子,兰清越测过身紧紧回抱住陆晔,温柔的磨蹭着陆晔的软唇,双眸深邃,似在克制道:“聘礼已经准备好了,等着这阵子忙完,定了日子,成亲吧。”
再不成亲,感觉这人都要憋成太监了,陆晔略带粗俗的想到,脸上却笑得极为灿烂的应了,接着毫不客气的用力吻上兰清越的唇,反复蹂躏,用力碾压,直到这人忍不住微张檀口,就被陆晔凶猛的攻城略地,就连衣衫都散了。
似是被动的承受,兰清越仰起头,缓缓闭上眼睛,他不用像个野兽急于去证明这个姑娘属于他,而是要让这个姑娘在他身上留下印记,让他成为这个姑娘最疼爱的所有物。
这样,她才舍不得始乱终弃,还会安心的,放心的占有他,没有一丝危机感。只要主动权在她的手里,他们便再没有隔阂,也不会有防备。这是兰清越与陆晔在一起的时间长了,自己观察出来的,可能连陆晔自己都不一定知晓。
他这么久以来,一直在做的,就是要将自己变成陆晔手里的掌中之物,这样,在这个男权的世界里就再也没有人能替代他。
作者有话说:
心机兰
第97章
◎大婚◎
成亲,陆晔一直觉着这是个很遥远的事情,因为这段时间发生了太多事情,就连现在京城其实都不太安稳,刺客细作,谣言四起,人人自危。听喜心闲聊,最近就连京城的物价都开始攀升,很多百姓只敢私下抱怨,也不知道这样动荡的时期什么时候安定。
在这样的时期成亲,当真是件极其冒险的事情,可是兰清越已经再也等不及了。
其实不成亲也没什么,这是陆晔最直观的想法,反正他们现在也与成亲没什么区别,最后一步迈过去也就迈过去了,她从来不在乎周围人的看法,可她不得不在乎兰清越的感受,那一纸婚书对于她来说没什么大用,可是对于兰清越来说仿若珍宝。她这头敢说不成婚,那头这男人能给她哭一夜,哄都哄不好。
有时候她甚至在怀疑,这看上去她将兰清越捏在手里,实际上怎么好像她被兰清越吃得死死的?不过,这应该是个错觉。
新的宅子近期陆晔也专门过去看过,虽然离着她想要的还有些距离,但到底比京城之前的宅子都要舒服,陆晔竟然也生出几分想要成婚的心思。
选好了日子,又拟定了宾客名单,京城最炙手可热的兰指挥使终于是要成婚了。京中不少有未出阁女儿的官员悄然松了口气,说起来也是他们庸人自扰,在兰清越真正的身份没暴露之前,多少人都以为兰清越是个阉人,因为他长得实在太过艳丽,不似男儿,又整日妖里妖气嘴巴也毒。
圣上那时候天天想着给他赐婚,谁家疼女儿的不害怕,整日想着提早将孩子嫁出去,也省得落入杀人魔窟。这种恐慌直到陆晔进京,两人定亲都没彻底消除,就怕兰清越和陆晔的婚事有变,他们家的女儿就又要遭殃。
其实,也不能完全责怪这些胡思乱想的大臣们,实在是兰清越不符合当下对男子的喜好,不健硕也就罢了,还貌若好女,面上无须,身子瘦弱,几乎弱柳扶风,最重要的还爱熏香,那一身的香气散都散不掉,除了好南风的,谁想要这样的夫婿。他们想要的是一身肌肉,脸上美髯,行动之间一身阳刚之气,汗味十足的女婿。起码像个男人。
陆晔正在试婚服,听到外头如此传言,差点没笑死,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审美,听说这个时空曾也有过男子瘦弱为美,面敷铅粉,头戴簪花的时期,兰清越若是去了那个时代,恐怕门槛都能被媒人踏平了。而在眼下这个时代,若要陆晔嫁给一个魁梧的壮汉,每日生活粗糙,一身汗味,还满脸大胡子,身有胸毛,她估计立刻就逃回沛州,从此清醒寡欲,不入爱河。
正巧,一个是被药物所害,性别模糊的凶残美人,一个是从遥远星际来的,感情有缺陷的未来女性。女子像石,内心淡漠,不为外物所动,男子却像水,倾心以待,温柔包容。
再不会有比这更契合的情人了。
陆晔亲手将盖头盖在自己的头上,面前一片艳红。曾经看过的那本书,剧情早就走完,纪寻文已经开始准备今年的科举,说不定日后就能在京城见他和杜秋梨,这两位原书的主角。而她这个在书中几乎没有什么描写的小人物,终究还是摆脱了剧情,走向了她自己的命运之路。
兰指挥使大婚,十里红妆,热闹非凡,除了墨家几乎搬来了这么多年大半的孤品外,皇宫都搬出了三分之一的皇帝私库,武安侯府虽然没有那么大阵仗,可也代表着娘家人送了份贵重的嫁妆,就更不要说墨家的那些师兄师姐,还有师弟,他们自己送了不说,连带在京城有背景的,都没少给陆晔添妆。
陆晔自己都没想过,她会有一日因为结婚一夜暴富。
上头热闹,百姓也自然跟着热闹,多日盖在头上的阴霾,似乎也跟着那一声声喜乐,那一块块喜饼,以及那一枚枚喜钱逐渐消散,拘谨不愿出门的百姓,又慢慢走上了街市,陆晔成亲队伍路过的商铺,也难得挤满了人,众人聚在一起,随着这最近最大的喜事,闹也好,笑也好,到底再不是望不到尽头的迷茫与慌张。
“大人,怎么说你也该陪我们多喝两杯。”
“就是,这可是大人大喜的日子。”
“恭喜啊,大人!”
“早生贵子!下一次就该喝满月酒啦!”
兰清越毫无心理负担的将自己的好友楚佑笙卖了出去,顺手还带了几个保皇党的寒门子弟,今夜说什么他都不能醉,这可是这辈子唯一一次新婚之夜。
假借不胜酒力,溜回了婚房,喜床上坐着的女子穿着他千选万挑的喜服,全身光是珍珠大大小小都有千颗,在这屋内龙凤烛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兰清越走到陆晔跟前,忽然手有些抖,几次想要拿起秤杆,手就不自觉的发软,握都握不住。这时刻像梦,他怕他挑起盖头,梦就会结束,然后他依旧孤独一人,他的世界从未有过陆晔。他承认,他惧了,他甚至还后退了一步。
“哎……”
兰清越眼前一红,就在他发愣的时候,陆晔居然将盖头盖在了他的头上,接着被轻轻一推,兰清越坐在了喜床上。他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儿,眼前就又是一亮,他仰头,那刻入骨髓的女子,就拿着秤杆挑起了他的盖头,笑颜如花。
旁边端着盘子的喜心,完全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一旁伺候的燕十娘就更是见怪不怪,对于一个天天被逼迫吃狗粮的人,她还能有什么意见。
“美人,该喝合卺酒了。”陆晔很难得看见兰清越如此迷蒙,好似走失的小鹿,她转身取了一对酒杯,将其中一只塞进了兰清越的手里。
兰清越这会儿脑子嗡嗡作响,就像是个提线木偶,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陆晔,顺着她喝下了合卺酒,辛辣的味道到底让他恢复了几分神志,面前的人也越来越清晰。
叫退了屋里所有的下人,陆晔才不管等会兰清越还要不要出去敬酒,这男人今儿进了她的屋,就再别想有机会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