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坟头的修罗场匿名咸鱼文案:我给前夫扫墓时遇到了他的白月光【披着阴间皮子的狗血文学】正文今年的清明没下雨,天气好得都不太适合去上坟,因为太阳很大,晒得慌。二十多岁那会儿我觉得时间过得很快,仿佛上一秒还在宿舍门禁蹲晚归携卡人士蹭着开门空挡一起溜进去,下一秒我就过完了二十八岁生日,生日那天先生照旧晚归,但给我带了块小蛋糕。我现在还记得那块蛋糕上面的熊猫被蹭掉了一只耳朵,眼睛糊开了一块,惨不忍睹。很难吃,很甜。但我面不改色地吃完了,还亲昵地亲了一口先生没擦干净血迹的脸颊。然后我进了浴室,洗澡,在整栋别墅唯一没有监控的地方把刚吃下去的蛋糕一点没剩全吐了出来,或许还带了点中午的蘑菇汤。我眯眼看了看太阳,感叹三十岁之后的人生不知为何又慢了下来。无能为力的感觉让这些日子几乎长过我的前半生。公墓附近的停车场在这种时间总是爆满,不过这对我来说无所谓。呼吸新鲜空气的感觉实在太好,我不想用狭窄的车内空间取代触手可及的阳光。到山脚下的时候人果然很多,但大多数是往外走的。我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中午十二点半,上午来扫墓的也确实差不多要回去了。我拎着东西低着头看手机,慢慢往里走。因为时间段的原因,我几乎跟人群逆行,看上去也格格不入,跟那些拿着鲜花拿着祭品又是一大家子出动的人比起来,我更像是出门去便利店买烟的。上了山之后人流量变少了,偶尔有几家来的比较晚的,还在祭拜。我数着坟头,以免自己走错地方。先生的墓在c区的第六排,东起数第三个。这一片人就没什么了,因为单独一个墓占地比较大,可能有钱人的阴间房产也不能落下。我拎着个纸袋子慢吞吞走到c区,远远看到先生的墓前有个人,正弯腰把一束花放在墓碑前面。我有一瞬间的迟疑,但也顶多是两三秒的时间。然后我停下脚步,从兜里掏出一根烟,在路边的公共花坛边坐下,把纸袋子放在一边,顺便看了下里面的东西。熊猫在纸袋里无辜地望着我,没有缺耳朵也没有糊眼睛。我突然觉得这个烟太甜了,甜得我想吐。我把烟怼在地上碾了碾,环顾了一圈也没找到垃圾桶。清明这种特殊时期,人流量大,可能是怕收拾起来麻烦,提倡墓园垃圾打包带走。我唯一带着能装垃圾的就是那个纸袋,但是里面还放着一块蠢不垃圾的熊猫蛋糕。于是我只好继续拿着已经灭了的烟坐在路边,深沉地看着烟头混杂着的泥土和草屑,活像个傻逼。看了会儿我决定给它留点最后的体面,于是伸手把黏在烟头上的泥弹掉,把褶皱抚平。那个人把花放下之后并没有走,而是坐了下来,可能在和搞不好已经结块了的骨灰说话。我叹了口气,骂不出那句傻逼,因为这事我干得比他还熟练。我的身份现在比较尴尬,于情于理,我似乎都没有理由在这一天来给先生扫墓。他死之前我们就离婚了。于情,我们的婚姻关系更像是一种盟约。于理,先生现在只能算是我前夫,我并算不上是什么未亡人。这世上大概没什么人会给前夫扫墓,极端点的可能更想在前夫坟前蹦迪。后者我不是没想过,但说到底先生并不亏欠我什么,我的感情只是一纸盟约里的一厢情愿。何况他说的都做到了,我也没理由人死了还要去他坟头爆破把骨灰坛子扒拉出来声泪俱下质问他有没有爱过我。比起我,眼前这个人更有理由扮演未亡人这个身份。我前夫的白月光。这是一个狗血的故事,但它并不琼瑶。我在与先生的这段关系中,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定位。换句话说,我摘得很清楚,效率又高,不磨磨唧唧,先生大概也是看重我这点才会选择我来执行他的计划。先生到离开也没发现我的心思,这一点我很满意。他既然不知道,没有回应,我也就没有理由伤心难过,我从未想过陷入他的陷阱,也不配被他捕获。我这种心态有点像之前看到的一个故事,二战还是什么战争期间吧,一个小护士喜欢上了一个大兵,但战争太过激烈,两人并无太多交集。直到有一天大兵死在一次交战中,小护士看到遗体第一反应是欣喜。甚至亲吻了他,仅仅因为怀揣着「他有没有也可能喜欢着我」的想法。